我區已制定兩個方案
第一階梯水量均可滿足9成以上用戶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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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國家發改委對水價實施階梯收費的有關意見及要求,我區即將實施居民階梯水價。并將于12月21日舉行聽證會,聽取居民的意見。
目前,我區已制定了兩個居民階梯水價實施方案。據了解,我區是在當前自來水價格的基礎上來實施階梯水價的,并非傳統意義上的“漲水價”,根據區發改局及新會水務公司對城區居民用水量的統計,居民階梯水價實施后,對90%以上居民用水消費的影響不大。
據介紹,階梯價格,是將自來水價分為不同的階梯,在不同的定額范圍內,執行不同的價格。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額之內,采用基準水價,如果使用的水量超過基本定額,則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階梯的水價標準收費。階梯式水價的特點是用水越多,水價越貴,以促進用戶節約用水。
目前,我區城區居民生活用水現行價格為1.37元/立方米。兩個階梯水價方案(如下表)是在維持現行居民用水價格的基礎上,將居民用水量分為三級,相對應分別設定一、二、三級階梯水價,第一階梯水價維持現行水價1.37元/立方米;二、三階梯水價按國家發改委規定的現行水價的1:1.5:3的比例確定,即第二階梯2.06元/立方米、第三階梯4.11元/立方米。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廣東新會水務有限公司供水范圍內所有實行“一戶一表”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。
“據統計,2014年城區居民的月平均自來水用水量為10立方米/每戶,按照這個情況看,無論方案一,還是方案二,第一階梯水量已可滿足大部分居民的需要,階梯水價對居民沒有太大影響。”新會水務公司總經理張鉅源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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階梯水價具體方案
方案一: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廣東省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設定,第一級為每人每月4.6≈5立方米,第二級為每人每月6.7≈7立方米。以戶為單位的居民用水戶,按每戶4人計,則每戶每月用水量第一階梯0-20立方米(含),可覆蓋91%的居民家庭用水戶,第一階梯價格為1.37元/立方米;第二階梯20立方米(不含)-28立方米(含),可覆蓋97%的居民家庭用水戶,第二階梯價格為2.06元/立方米;第三階梯28立方米(不含)以上,第三階梯價格為4.11元/立方米。

方案二:在廣東省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建議值標準基礎上,參考周邊城市居民階梯水量標準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,適當提高階梯水量。第一級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設定,第二級按每人每月8立方米設定。以戶為單位的居民用水戶,按每戶4人計,每戶每月用水量第一階梯0-24立方米(含),可覆蓋95%的居民家庭用水戶,第一階梯價格為1.37元/立方米;第二階梯24立方米(不含)-32立方米(含),可覆蓋98%的居民家庭用水戶,第二階梯價格為2.06元/立方米;第三階梯32立方米(不含)以上,第三階梯價格為4.11元/立方米。

階梯水價計價公式
階梯水價總水費=居民用水第一級階梯水價×第一級階梯用水量+居民用水第二級階梯水價×第二級階梯用水量+居民用水第三級階梯水價×第三級階梯用水量
新會水務公司總經理張鉅源舉例說,假設某戶居民當月用水量為40立方米,實施階梯水價后的水費為:
方案一:
第一階梯:20立方米×1.37元/立方米=27.40元
第二階梯:8立方米×2.06元/立方米=16.48元
第三階梯:(40-28)立方米×4.11元/立方米=49.32元
總水費:27.40+16.48+49.32=93.2元
方案二:
第一階梯:24立方米×1.37元/立方米=32.88元
第二階梯:8立方米×2.06元/立方米=16.48元
第三階梯:(40-32)立方米×4.11元/立方米=32.88元
總水費:32.88+16.48+32.88=82.24元

(轉載2015年12月11日《新會僑報》 文/莫麗嬋
圖/甄錦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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