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水報裝申請辦理指南
一、受理范圍
江門市新會公用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供水范圍內
二、設立依據
1.《城市供水條例》(1994年國務院令第158號)
2.《廣東省城市供水管理規定》(1998年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)
三、辦理單位
江門市新會公用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四、審批條件
1.申請資料齊全,資料格式符合要求。
2.給水設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、法規、規范的標準和技術要求。
五、申請材料清單
(一)居民用戶
1.身份證(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相關委托證明和代辦人身份證)。
2.可代扣水費的繳費賬戶,銀行存折(卡)(業務銀行:工商銀行、建設銀行、農業銀行、農商銀行),如果存折人姓名與產權人姓名不一致,需提供存折人身份證復印件;
3.產權證明(房產證、或租賃合同、相關房產證明)或鎮街及以上政府出具的可供水證明原件。
(二)非居民用戶
1.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;
2.可代扣水費的繳費賬戶,使用單位賬戶劃賬繳費的,銀行委托書需加蓋公章。使用私人存折(卡)繳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存折(卡)復印件;
3.產權證明(房產證、租賃合同或相關房產、土地使用證明)或鎮街及以上政府出具的可供水證明(原件);
4.用戶根據用水需求提交有設計資質單位完成的用水方案(DN50以上口徑用水戶提交)。
(三)建設項目
1.用水戶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;
2.用水戶可代扣水費的繳費賬戶,使用單位賬戶劃賬繳費的,銀行委托書需加蓋公章。使用私人存折(卡)繳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存折(卡)復印件;
3.自然資源局已批復的總平面圖或用地紅線圖,及其CAD電子版圖;
4.根據用水需求提交有設計資質單位完成的用水方案(給水總平面圖、各幢建筑給水系統圖)。
六、辦理流程及時限
1.無外線工程:用戶提交資料,服務窗口受理。3個工作日內完成接表通水。
2.有外線工程:用戶提交資料,服務窗口受理。5個工作日內完成外線工程接表通水(不含外線工程施工時間)。
七、辦理地址:
(一)江門市新會公用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
地址:岡州大道中138號
電話:0750—6311000
(二)區行政服務中心供水客戶服務窗口
地址:振興二路73號
電話:0750—6297226
八、審批收費
本事項不收取審批費用。
九、其他
(一)報裝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范要求的,當場出具材料補充通知,一次性告知用水報裝單位需要補齊全的全部內容。
(二)涉及有外線計量儀表報裝工程,外線工程的設計、施工過程不納入本指引的辦理環節和辦理時間。
(三)申請報裝實行“容缺受理”制度,在基本條件、關鍵材料具備,允許在非關鍵性材料缺少情況下先行受理并進入審查程序,但申請人需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補交,待材料補齊后接通供水。
(四)對省、市、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城市用水主體實行“信用辦水”(詳見附件)。
十、咨詢、投訴
(一)申請人可通過電話、窗口等方式進行咨詢和審批進程查詢和投訴。
電話:0750—6311999
(二)申請人可通過關注官方服務微信公眾號“江門市新會公用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”報裝查詢、報裝申請,用水繳費。(備注:此功能正在開通中,請關注我司通知)。
(三)申請人對本事項的辦理結果有異議的,可依法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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