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服務事項供水業務受理需提供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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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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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服務事項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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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提供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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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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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永久性用水 (恢復用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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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戶用水申報
1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(土地使用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)原件、復印件。
2、產權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3、銀行存折(卡),如果存折人姓名與產權人姓名不一致,需提供存折人身份證及存折(卡)的原件、復印件。
二、集體單位用水申報
1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(土地使用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)原件、加蓋公章復印件。
2、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(機關單位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)原件、加蓋公章復印件。
3、繳費賬戶資料:使用單位賬戶劃賬繳費的,銀行委托書需加蓋公章,賬戶屬于農商銀行的另需加蓋銀行印鑒。使用私人存折(卡)繳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存折(卡)原件、復印件。
注:由租賃者申報用水的另需提供租賃合同,單位擔保書,用水工程受理表加蓋公章。(只能以產權方名義報裝。)
三、消防用水申報
1、 消防合同 (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2、 消防工程報建圖、設計圖、平面圖(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,如屬消防整改的需提交消防整改意見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。
3、 消防大隊設計審核意見書或消防受理憑證(原件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4、 工商營業執照(原件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5、 房產證或產權資料(原件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6、繳費賬戶資料:使用單位賬戶劃賬繳費的,銀行委托書需加蓋公章,賬戶屬于農商銀行的另需加蓋銀行印鑒。使用私人存折(卡)繳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存折(卡)復印件。
注:由租賃者申報用水的另需提供租賃合同,單位或業主擔保書,用水工程受理表加蓋公章。(只能以產權方名義報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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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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遷移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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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個人申報需提供產權人身份證,房產證/不動產證;
2、單位申報需提供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房產證/不動產證復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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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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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裝臨時性用水(含基建用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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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租賃合同
2、村委會證明 (會辦【2016】31號文“關于配合做好農村用戶申請報裝用水工作的通知”附件2證明樣式)
3、銀行存折(卡),如果存折人姓名與產權人姓名不一致,需提供存折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4、保證書蓋章、簽名(會辦【2016】31號文“關于配合做好農村用戶申請報裝用水工作的通知”附件1證明樣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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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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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人口實施階梯式水價的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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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、用水地址與戶籍地址一致:戶籍證明(戶口簿)、家庭成員身份證明(身份證)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。
二 、用水地址與戶籍不一致:
1.戶籍證明、家庭成員身份證明、房產證明(房產權屬人須是戶口簿成員之一);
2.合住人(親屬或其他社會關系)戶籍證明、社區證明及居住人身份證明等;
3.非本市戶口購房居住的,房產證明及身份證明。
三、出租屋:
房管所核發的《房屋租賃證》、派出所發放的《出租屋治安責任書》(其中之一);
四、集體宿舍:
1.房產歸單位所有:房產證明,居住人口證明(需單位蓋章);
2.房產不歸單位所有的,按“出租屋”辦理;
3.房產歸個體工商戶所有:營業執照,房產證明(房產權屬人須是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經營者)。
五、城中村經聯社名下物業:
1.單位營業執照及居住人數證明(需單位蓋章);
2.出租屋房產證;
3.租賃合同或經聯社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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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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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戶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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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戶:
1 新房產證原件、復印件或購房合同原件、復印件;
2 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;
3 新戶主的銀行存折(卡)原件、復印件,如果存折人姓名與產權人姓名不一致,需提供存折人身份證及存折(卡)的原件、復印件。
二、集體單位:
按水表口徑分類辦理
1、口徑:DN15-DN20表
⑴房產證或產權資料(原件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⑵工商營業執照(原件、加蓋公章的復印件)
⑶證明:證明內容要列清:水表代碼、水表地址、用戶名稱,賬戶、賬號的前后變更情況,聯系人,聯系電話,加蓋雙方單位公章。
⑷用水戶委托銀行代交水費及其他收費委托書:委托書需蓋公章,如果賬戶屬農商銀行的需加蓋銀行印鑒。
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⑹用水工程受理表、確認書、供水合同加蓋公章。
2、口徑:DN25表以上
需提交以上所有資料(按口徑:DN15-DN20表資料)按流程審核,再通知用戶確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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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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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帳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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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戶
1、新存折(卡)原件、復印件。
2、繳費存折人(卡)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3、代辦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4、繳費銀行:和水務公司辦理代扣費業務相關銀行。
5、繳費銀行需是個人結算賬戶。
二、集體單位
1、證明:證明內容要列清:水表代碼、水表地址、用戶名稱,賬戶、賬號的前后變更情況,聯系人,聯系電話,加蓋雙方單位公章。
2、用水戶委托銀行代交水費及其他收費委托書:委托書需蓋公章,如果賬戶屬農商銀行的需加蓋銀行印鑒。
3、辦理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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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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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更增值稅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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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附開票資料:(注明:水表賬號代碼、開戶銀行名、賬號、增值稅號、開戶地址、聯系人、聯系電話)
2、 營業執照
3、 開戶許可證
4、 代辦人身份證
請攜帶以上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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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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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用水 (銷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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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戶
1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 (建筑施工許可證、土地證) 原件、復印件。
2、戶主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3、租賃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、出租方提供的銷戶證明、租賃合同原件、復印件。
4、辦理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二、集體單位
1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 (建筑施工許可證、土地證) 原件、復印件(蓋章)。
2、證明(證明內容:水表代碼、水表地址、用戶名稱、報拆原因)。
3、租賃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、出租方提供的銷戶證明、租賃合同原件、復印件。
4、辦理人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5、拆表申請表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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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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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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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主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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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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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/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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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主身份證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(正常使用連續半年超過水表口徑最大、最小流量可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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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停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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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繳欠費,繼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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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繳水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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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扣款、現金繳納、銀聯卡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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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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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用水性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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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提交申請書或村委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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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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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周檢期內:按價購買;2、周檢期外:按計劃免費更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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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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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用水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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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證/不動產證、戶主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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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商批量過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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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提供過戶證明、房產證/不動產證(或購房合同)、戶主身份證、銀行存折(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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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樓房報裝永久性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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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證/不動產證(或確認權購房合同)、戶主身份證、銀行存折(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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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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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用水性質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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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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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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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盜、損壞 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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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價購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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